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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专业讨债公司:债务人转移财产了怎么办
债务人转移财产后,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申请财产保全:在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法院可以作出裁定进行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提起确认无效之诉:如果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刑事控告:对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对债务人、第三人及其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了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的行为可被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了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条文。
通过以上措施,债权人可以有效应对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情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